【Zack Fang】評論
25 - 工作25年以上65 - 滿65歲
【Zoë tee】評論
退休條件:勞工如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或工作25年以上,即得自請退休;勞工如符合同法第54條第1項,年滿65歲,或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之強制退休要件,雇主得依法強制勞工退休。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A)年滿 65 歲之勞工,雇主得強制其退休 (B)工作 10 年以上,年滿 60 歲之勞工,得自請退休 (D)工作 15 年以上,年滿 55 歲之勞工,得自請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