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下列何者不是刑法規定之刑罰種類?
(A)拘役
(B)罰鍰
(C)無期徒刑
(D)死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78964
統計:A(6),B(605),C(3),D(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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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評論

刑法:第32條:刑分為主刑及從刑。第33條:一、死刑。(D)二、無期徒刑。(C)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A)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B非罰鍰)第36條:從刑為褫奪公權。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