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ie】評論
補充行政執行法-拘提管收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得拘提管收之對象?C(A)未成年義務人之法定代理人(B)公司負責人(C)非執行業務之合夥人合夥之執行業務合夥人(D)非法人團體之代表人依行政執行法所為之拘提、管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B(A)拘提由行政執行官逕行裁定 法院(B)行政執行分署不服法院關於拘提之裁定,得提起抗告(C)管收期限最長不得逾 2 個月 不得逾三個月(D)義務人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因管收期滿而免除 不因管收而免除。
【一定成功】評論
行政執行法第 1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