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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契約當事人約定以將來訂立一定契約為內容之契約,稱之為?
(A)本約
(B)預約
(C)從契約
(D)擬制要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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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劉宜】評論

(B)預約:約定將來訂立一定契約 (本約) 之契約。「倘預約當事人一方有債務不履行情事,他方當事人固得依債務不履行之相關規定,請求損害賠償;惟預約與本約之性質效力均不相同,他方當.....

Kate Lin】評論

26 契約當事人約定以將來訂立一定契約為內容之契約,稱之為?(A)本約   (B)預約   (C)從契約   (D)擬制要約本契約:因履行預約而訂立之契約為本契約。預約:約定將來訂立一定契約之契約。預約訂立後,當事人即負有履行預約之義務。(最高法院 80 年度台上字第 2011 號裁判,按預約當事人之一方請求他方訂立本約,係以請求他方履行本約為其最終目的,設買賣預約之出賣人,於訂約後已將買賣標的物之不動產所有權移轉於第三人,其對於買受人所負移轉所有權之義務,即陷於給付不能之狀態,縱經訂立本約,買受人亦僅得對出賣人請求賠償損害,不得請求履行契約。)主契約:不以他契約之存在為前提。從契約:以他契約之存在為前提。例如:利息契...

Tiff】評論

最高法院64年台上字第1567號民事判例預約係約定將來訂立一定契約 (本約) 之契約。倘將來係依所訂之契約履行而無須另訂本約者,縱名為預約,仍非預約。本件兩造所訂契約,雖名為「土地買賣預約書」,但除買賣坪數、價金、繳納價款、移轉登記期限等均經明確約定,非但並無將來訂立買賣本約之約定,且自第三條以下,均為雙方照所訂契約履行之約定,自屬本約而非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