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依現行民法規定,下列何者無須經登記即生法律效力?
(A)結婚
(B)婚後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
(C)兩願離婚
(D)土地之繼承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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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最佳姐】評論

(A)第 982 條 (結婚之形式要件)(B)第 1000 條 (夫妻冠姓之要式)(C)第 1050 條 (兩願離婚之要式)(D)最高法院40 年台上字第 1001 號民事判例最高法院40 年台上字第 1001 號民事判例要旨:因繼承而取得不動產物權,係依法律行為以外之事由所生不動產物權之變動,不受民法第七百五十八條所定須經登記始生效力之限制。第 982 條 (結婚之形式要件)(A)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第 .....看完整詳解

Dorothy】評論

(B)民法1000條: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戶政機關登記。冠姓之一方得隨時回復其本姓。但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

葉沛澄】評論

民法第 759 條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土地繼承時取得所有權,登記後取得處分權

David】評論

宣示登記

虎虎生風】評論

民法第 759 條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看完整詳解

清楚來自實際投入不是空想】評論

不動產須經登記始生效力 土地是不動產阿 就算是繼承也只是形式上直接繼承 但仍須經由政府機關登機始生效力阿是不是哪裡怪怪?民法第 759 條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土地繼承時取得所有權,登記後取得處分權難道我取得所有權,不需取得處分權就可以直接將土地賣出嗎? 

上榜上榜GoGoGo】評論

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基礎Ex 我要離婚、我要結婚(涉及主觀想法)(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