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土地徵收經核准後,應即公告,其公告期間為:
(A)七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三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1508
統計:A(0),B(14),C(156),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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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條例 第 18 條 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於接到中央主管機關通知核准徵收案時,應即公告,並以書面通知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及他項權利人。前項公告之期間為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