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汪大明先生將坐落中山區的土地設定信託,委由 A 銀行信託部管理,並移轉過戶。關於該受託土地移轉的土地增值稅事務,應如何處理?
(A)由委託人汪先生繳納
(B)由受託人 A 銀行繳納
(C)暫時先記存,土地再移轉時,優先受償
(D)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78723
統計:A(32),B(79),C(8),D(89),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考生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第28-3條土地信託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左列各款信託關係人間移轉所有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一、因信託行為成立,委託人與受託人間。二、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時,原受託人與新受託人間。三、信託契約明定信託財產之受益人為委託人者,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四、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五、因信託行為不成立、無效、解除或撤銷,委託人與受託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