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以下交易或轉讓,何者違反證券交易法規定而有刑事責任?
(A)甲私底下分別於同年 1 月 10 日、1 月 28 日向乙買進 A 上櫃公司股票 10 萬股、15 萬股
(B)甲私底下分別於同年 1 月 10 日、3 月 12 日向乙買進某上市政府債券 10 個成交單位、5 個成交單位
(C)甲私底下分別於同年 1 月 10 日、3 月 30 日向乙買進 B 上市公司股票各 1000 股
(D)甲因贈與而取得 C 上市公司之股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thuchiaweilia

【年級】

【評論內容】第 150 條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應於證...

【用戶】林圓圓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證券交易法第150條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應於證券交易所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之。但左列各款不在此限:一、政府所發行債券之買賣。二、基於法律規定所生之效力,不能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買賣而取得或喪失證券所有權者。三、私人間之直接讓受,其數量不超過該證券一個成交單位;前後兩次之讓受行為,相隔不少於三個月者。四、其他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事項者。(A)為上櫃公司(B)為政府債券(D)為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