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玉琴】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2項規定:「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所以只有直轄市法規及縣市規章可以制定罰則鄉鎮市規約是不可以制定罰則的
【goodluck-yz】評論
(C)直轄市之自治規則應該是直轄市自治條例
【Melody】評論
直轄市+縣市的自治條例!不用記太多會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