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限制辯護人與羈押中的被告接見,依法應該先取得下列何種文書?
(A)限制書
(B)通訊監察書
(C)押票
(D)搜索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209
統計:A(530),B(34),C(28),D(3),E(0)

用户評論

月兒】評論

刑訴 §34-1限制辯護人與羈押之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應用限制書。

貼貼樂 ( ̄︶ ̄)↗】評論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5條 (得發通訊監察書之情形)有事實足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有下列各款罪嫌之一,並危害國家安全、經濟秩序或社會秩序情節重大,而有相當理由可信其通訊內容與本案有關,且不能或難以其他方法蒐集或調查證據者,得發通訊監察書。一、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二、刑法第一百條第二項之預備內亂罪、第一百零一條第二項之預備暴動內亂罪或第一百零六條第三項、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三項、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二百零一條之一、第二百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