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甲趁人不注意,敲開 A 機車座墊取走 A 的皮包,正要離開時,適巧 A 出現,A 呼喊朋友 B 追捕,經追逐三條街道後,甲躲避於路邊之車旁,A、B 仍在附近搜尋。A 走進甲躲藏的附近,甲因不耐久
問題詳情
30 甲趁人不注意,敲開 A 機車座墊取走 A 的皮包,正要離開時,適巧 A 出現,A 呼喊朋友 B 追捕,經追逐三條街道後,甲躲避於路邊之車旁,A、B 仍在附近搜尋。A 走進甲躲藏的附近,甲因不耐久等,於是持路邊的木棍敲擊 A 的頭部,造成 A 頭部受傷,甲則趁隙逃離現場。甲成立何罪? (A)準強盜罪 (B)加重強盜罪 (C)強盜結合罪 (D)竊盜罪與傷害罪,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