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機關辦理採購,廠商未依招標文件規定繳納押標金(全部未繳),其後發現該廠商有冒用他人名義投標之情形,則機關依採購法第31條第2項規定應予追繳押標金。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2),B(1),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halfdice Xie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履約保證金之繳納期限,由機關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合理訂定之。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應訂定十四日以上之合理期限。廠商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履約保證金,或繳納之額度不足或不合規定程式者,不予受理。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機關應定期命其補正;逾期不補正者,不予受理。機關辦理簽約,得不以廠商先繳納履約保證金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