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姊弟甲、乙二人共同繼承其父丙的遺產後,至今尚未分割遺產,亦無任何相關約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對遺產全部有二分之一的應有部分
(B)乙對於丙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依應繼分負清償責任
(C)丙的債權人得向甲要求,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清償其全部債務
(D)甲、乙相互間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僅得依其應繼分比例負擔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民法(A)第 1151 條繼承人有數人時,...

whappy501】評論

(C) 丙的債權人得向甲要求,以因...

pipi】評論

補充上面解答選項(D)的小錯誤(☆)★★1151:...

爆米花】評論

(B)、(D)民法1148第2項:「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並無限制一定要有應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