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有關公務人力訓練配合支援系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參加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訓練期滿及格後,始取得任用資格
(B)公務人員參加委任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訓練及格後最高可晉升到薦任八職等
(C)參加與職務有關之終身學習課程,超過 100 小時者,列為考列甲等之一般條件
(D)選送國外入學進修或選讀學分,期間為 1 年,必要時得再延長 1 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1),C(0),D(0),E(0)

用户評論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考試法第1條(適用範圍)  公務人員之任用,依本法以考試定其資格。第21條(各等級考試及格證書之發給及分發任用;證書費額得予減少之規定)  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正額錄取者,按錄取類科,依序分配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發給證書,依序分發任用。列入候用名冊之增額錄取者,由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其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配訓練;其訓練及分發任用程序,與正額錄取者之規定相同。   前項訓練之期間、實施方式、免除或縮短訓練、保留受訓資格、補訓、重新訓練、停止訓練、訓練費用、津貼支給標準、生活管理、請假、輔導、獎懲、成績考核、廢止受訓資格、請領考試及格證書等有關事項之規定,由考試院會同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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