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中第7條規定,學前教育階段,每班以不超過多紹ˇ人為原則?
(A)6人
(B)8人
(C)10人
(D)12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0326
統計:A(35),B(486),C(103),D(2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慢的教育

用户評論

蔡丸君】評論

這題現在不是已經改為八人了嗎?!!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lili】評論

第 6 條特殊教育學校各學部之班級人數,應依下列規定。但因學生身心障礙程度或學校設施設備之特殊考量,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幼兒部:每班不得超過八人。二、國小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人。三、國中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二人。四、高中部、高職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五人。

】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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