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關於重複使用的塑膠盤、碗、碟標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產品材質標示可以中文化學名稱或以通用符號標示(如 PE)
(B)以三氯氰胺-甲醛樹脂為原料的可以「美耐皿」稱之
(C)耐熱溫度 80~100℃者,其耐熱性試驗測試溫度以 100℃進行試驗
(D)主要本體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不可以貼標、吊牌方式標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03125
統計:A(14),B(193),C(35),D(46),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