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a Yao】評論
我國初實施12 年國民基本教育時,特色招生人數上限佔該招生區人數的 25%
【Mini Chen】評論
沒有找到特定的法源不過在您所關心的議題 Q&A各入學管道名額比率如何分配?(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關照「普及」、「菁英」及「弱勢關懷」三大面向,透過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提供所有國中畢業生就學之機會;藉由補救教學、學習扶助、就學安置等措施,積極扶助弱勢學生學習;另菁英教育為國家人才培育之重點之ㄧ,依據學生性向、興趣及能力,提供最適性的教學環境,鼓勵學生邁向卓越,為教育最終目標。(二)逐年提高免試入學名額比率,在101學年度各區應達55%以上、102學年度達65%以上,至103學年度達75%以上。(三)各區特色招生名額,不得超過該區總核定招生名額的25%。經核定採特色招生的學校,特色招生未招滿的名額不得流用,不得辦理續...
【Mido Chuang】評論
各區特色招生名額,不得超過該區總核定招生名額的25%!!
【CW Hsieh(已上岸)】評論
法規名稱: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102.08.23訂定)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2 月 20 日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第 1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