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依教育部規定之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中之規定中輟生追踪管制期限至
(A)國中畢業
(B)年滿十五歲
(C)年滿十六歲
(D)返校復學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3103
統計:A(283),B(734),C(2928),D(404),E(1)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學校中輟追蹤至年滿16歲的當學年結束若9月1日滿16歲要追蹤至當學年下學期7月30日(若仍中輟)

【用戶】黃大妞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用戶】黃孟偉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教育部應建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通報系統(以下簡稱通報系統),供學生n就讀學校、轉出學校或新生未就學學校(以下併稱學校)辦理通報及協尋n。n學生有前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其通報程序如下:n一、學校應至通報系統辦理通報;學生有行蹤不明情事者,學校並應將該n 學生檔案資料傳送通報系統列管,由通報系統交換至內政部警政署。n二、學校應函送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強迫入學程序。n內政部警政署接獲前項第一款學生檔案資料後,應傳送各地警察機關(單n位),配合協尋。n各地警察機關(單位)協尋查獲學生後,除應註明尋獲外,應即通知其法n定代理人及學校,並以書面通知學校及副知直轄市、縣(市)政府。n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學校應指定聯絡人,即時受理警察機關(單位)n通知,並會同(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執行協助尋獲學生之復n學事宜。n本辦法所定學生之通報、協尋及協助復學,至其滿十五歲之該學年度結束n為止。nn已改成十五歲

【用戶】Ying F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 民國 106 年 08 月 23 日 修正 )第三條本辦法所定學生之通報、協尋及協助復學,至其滿十五歲之該學年度結束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