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某中學生因蹺課一次而被學校記大過,依司法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學校於作成記大過處分前應給予該學生陳述意見機會
(B)該學生得提起行政訴訟
(C)記大過處分應符合比例原則
(D)該學生得依行政程序法,請求閱覽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相關會議紀錄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5
統計:A(6),B(3),C(3),D(0),E(0)

用户評論

大A哥】評論

依照行政程序法3條二項6款規定,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未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相關規定。此包括不適用陳述意見程序或閱覽卷宗程序,因此A和D錯誤。另外,而釋字382解釋認為,如果學生所受到之處分,是為了維持學校秩序或教育目的之必要,而且處分沒有侵害受處分人受教育之權利時,則受處分人只能以其校內程序進行救濟,不能提行政訴訟,所以B錯。

Astrid.H】評論

本題不符合釋字684之原因,應是解釋適用範圍僅限於大學生,而不及於大學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