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言喵語】評論
(A)(C)(D)為不受理判決。免訴判決口訣:免費卻大碗(免廢確大完)刑訴§302(免訴判決)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303條 (不受理判決)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刑事訴訟法 第 303 條 相關法條
【Satop】評論
第 302 條n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n一、曾經判決確定者。n二、時效已完成者。n三、曾經大赦者。n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nnn第 303 條n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n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n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n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n 告訴期間者。n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n 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n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n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n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