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以重要證據漏未審酌為由聲請再審?(A)選項皆正確(B)限第二審有罪確定判決(C)搶奪案件有其適用(D)需該證據原審未曾提出

【評論內容】第 420 條有罪之判決確定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受判決人之利益,得聲請再審:一、原判決所憑之證物已證明其為偽造或變造者。二、原判決所憑之證言、鑑定或通譯已證明其為虛偽者。三、受有罪判決之人,已證明其係被誣告者。四、原判決所憑之通常法院或特別法院之裁判已經確定裁判變更者。五、參與原判決或前審判決或判決前所行調查之法官,或參與偵查或起訴之檢察官,或參與調查犯罪之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該案件犯職務上之罪已經證明者,或因該案件違法失職已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原判決者。六、因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單獨或與先前之證據綜合判斷,足認受有罪判決之人應受無罪、免訴、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判決者。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情形之證明,以經判決確定,或其刑事訴訟不能開始或續行非因證據不足者為限,得聲請再審。第一項第六款之新事實或新證據,指判決確定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及判決確定後始存在或成立之事實、證據。

【評論主題】7. 計算下列各式的值。【題組】⑴ -3+5= __________。

【評論內容】根本文字陷阱.......

【評論主題】33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何事項?(A)犯罪事實及經過 (B)被告如為低收入戶,得請求法律扶助 (C)其他共犯陳述之內容 (D)對於被告不利之證據

【評論內容】第 95 條

n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n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n 。n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n三、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n 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求之。n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n無辯護人之被告表示已選任辯護人時,應即停止訊問。但被告同意續行訊n問者,不在此限。n第 96 條

n

訊問被告,應與以辯明犯罪嫌疑之機會;如有辯明,應命就其始末連續陳n述;其陳述有利之事實者,應命其指出證明之方法。n

nn

第 97 條

n

被告有數人時,應分別訊問之;其未經訊問者,不得在場。但因發見真實n之必要,得命其對質。被告亦得請...

【評論主題】23 某市政府指定特定人士所擁有的古厝為市定古蹟,此一決定稱為何者?(A)行政指導 (B)行政契約 (C)行政處分 (D)行政規則

【評論內容】訴願審議

n

什麼是行政處分?

n所謂行政處分,就是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的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的單方行政行為。例如:建築執照核發、命拆除違建、戶籍登記、土地登記、命停止營業及環保、衛生等各類行政罰鍰。如果您對行政處分認為有違法或不當,損害您自身權利或利益,就可以在行政處分書送達次日起30日內提起訴願,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此外,如行政機關對於您依法申請的案件,在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以致於損害到您的權利或利益的話,也可以提起訴願。

【評論主題】17 下列那一項不是法庭錄音的目的?(A)避免法院組織不合法 (B)法庭的公開 (C)法庭的透明 (D)司法課責性

【評論內容】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第2條

n  為維護法庭之公開透明及司法課責性,法院審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案(事)件及家事、少年保護事件於法院內開庭時,應予錄音。其他案(事)件有必要錄音時,亦同。n  法院於必要時,得在法庭內使用錄影設備錄影。n

【評論主題】33 日本新任央行行長黑田東彥表示,為了儘快達成 2%通貨膨脹目標以擺脫通貨緊縮,日本央行將著手研究新一輪的寬鬆貨幣政策。下列何者是日本央行可能採取的做法? (A)調升重貼現率 (B)調升存

【評論內容】

量化寬鬆(英語:Quantitative easing,簡稱QE)是一種非常規的貨幣政策,其操作是由一國的貨幣管理機構(通常是中央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操作,以提高實體經濟環境中的貨幣供應量。中央銀行的操作,相當於間接增印鈔票。

央行的手段

中央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從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購入國債、房貸債券、等證券,使商業銀行在央行開設的結算戶口內的資金增加,使外部的銀行體系注入新的流通性(變成外部銀行的貨幣資產[1])。

【評論主題】16 以下何者並不屬於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編所規定之保全程序的一環?(A)假執行 (B)假扣押(C)假處分(D)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評論內容】

n

民事訴訟的保全程序可分為兩種:一為假扣押,一為假處分。nn一、要件

假扣押:

在本案尚未起訴前,為避免債務人脫產,確保金錢債權獲得清償,得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假扣押。

債權人為保全金錢或得易為金錢的請求,聲請法院裁定禁止債務人處分財產的程序。聲請假扣押,如果已有訴訟在法院進行時,則向該法院聲請假扣押(如果訴訟 已在第三審法院,則仍應向第一審法院聲請);如果還沒有訴訟時,則向債務人財產所在地的法院或本案管轄法院用書面或言詞聲請。聲請假扣押時應提出法院可即時調查的證據,以釋明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有甚難執行之虞的情形,如果不能釋明,也可表明就債務人所應受之損害,願供法院所定擔保來代替釋明。法院會就債務人可...

【評論主題】16 以下何者並不屬於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編所規定之保全程序的一環?(A)假執行 (B)假扣押(C)假處分(D)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評論內容】第 七 編 保全程序

n第 522 條n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n假扣押。n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n

第 535 條n

假處分所必要之方法,由法院以裁定酌定之。n前項裁定,得選任管理人及命令或禁止債務人為一定行為。n

nn第 536 條n

假處分所保全之請求,得以金錢之給付達其目的,或債務人將因假處分而n受難以補償之重大損害,或有其他特別情事者,法院始得於假處分裁定內n,記載債務人供所定金額之擔保後免為或撤銷假處分。n假處分裁定未依前項規定為記載者,債務人亦得聲請法院許其供擔保後撤n銷假處分。n法院為前二項裁定前,應使債權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n

第 538 條n

於爭執之...

【評論主題】16 以下何者並不屬於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編所規定之保全程序的一環?(A)假執行 (B)假扣押(C)假處分(D)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評論內容】

n

民事訴訟的保全程序可分為兩種:一為假扣押,一為假處分。nn一、要件

假扣押:

在本案尚未起訴前,為避免債務人脫產,確保金錢債權獲得清償,得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假扣押。

債權人為保全金錢或得易為金錢的請求,聲請法院裁定禁止債務人處分財產的程序。聲請假扣押,如果已有訴訟在法院進行時,則向該法院聲請假扣押(如果訴訟 已在第三審法院,則仍應向第一審法院聲請);如果還沒有訴訟時,則向債務人財產所在地的法院或本案管轄法院用書面或言詞聲請。聲請假扣押時應提出法院可即時調查的證據,以釋明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有甚難執行之虞的情形,如果不能釋明,也可表明就債務人所應受之損害,願供法院所定擔保來代替釋明。法院會就債務人可...

【評論主題】16 以下何者並不屬於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編所規定之保全程序的一環?(A)假執行 (B)假扣押(C)假處分(D)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評論內容】第 七 編 保全程序

n第 522 條n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n假扣押。n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n

第 535 條n

假處分所必要之方法,由法院以裁定酌定之。n前項裁定,得選任管理人及命令或禁止債務人為一定行為。n

nn第 536 條n

假處分所保全之請求,得以金錢之給付達其目的,或債務人將因假處分而n受難以補償之重大損害,或有其他特別情事者,法院始得於假處分裁定內n,記載債務人供所定金額之擔保後免為或撤銷假處分。n假處分裁定未依前項規定為記載者,債務人亦得聲請法院許其供擔保後撤n銷假處分。n法院為前二項裁定前,應使債權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n

第 538 條n

於爭執之...

【評論主題】40 於下列何種情形,法院應諭知免訴判決?(A)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 (B)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C)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 (D)對於被告無審判權

【評論內容】第 302 條

n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n一、曾經判決確定者。n二、時效已完成者。n三、曾經大赦者。n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n

nn

第 303 條

n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n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n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n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n 告訴期間者。n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n 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n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n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n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n

【評論主題】37 下列何人不得拒絕證言?(A)自訴人之祖父 (B)社工師就其因業務所知悉有關他人秘密之事項受訊問者 (C)與被告訂有婚約者 (D)與自訴人訂有婚約者

【評論內容】

http://yenlala.blogspot.tw/2009/06/blog-post.html

為什麼要有拒絕證言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矚訴字第1號 …按民主法治之現代立憲主義國家所採行之刑事訴訟制度,率皆禁止不擇手段、不問是非及不計代價之真實發現,因為刑事訴訟固以發現實體真實為主要目的,惟基於憲法保障人性尊嚴之意旨,仍有必要維繫一些優於真實發現之人性價值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79條至第182條有關公務員、特定身分、被告自己及具一定業務關係者得拒絕之規定,即其適例。

(地球上某些角落, 不知Due process為何物, Due process有何價; 自然不需用, 不想要思考 “人權, 人性價值”, “為什麼應該禁止不擇手段, 不問世非, 不計代價”)

臺灣臺北地方...

【評論主題】39 於下列何種情形,檢察官得為不起訴處分?(A)行為不罰 (B)被告犯數罪時,其一罪已受重刑之確定判決,檢察官認為他罪雖行起訴,於應執行之刑無重大關係者 (C)法律應免除其刑 (D)犯罪嫌疑不足

【評論內容】第 253 條

n

第三百七十六條所規定之案件,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認n為以不起訴為適當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n第 254 條

n

被告犯數罪時,其一罪已受重刑之確定判決,檢察官認為他罪雖行起訴,n於應執行之刑無重大關係者,得為不起訴之處分。n

n

第 57 條n n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n為科刑輕重之標準:n一、犯罪之動機、目的。n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n三、犯罪之手段。n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n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n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n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n八、犯罪行為人...

【評論主題】33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何事項?(A)犯罪事實及經過 (B)被告如為低收入戶,得請求法律扶助 (C)其他共犯陳述之內容 (D)對於被告不利之證據

【評論內容】第 95 條

n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n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n 。n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n三、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n 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求之。n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n無辯護人之被告表示已選任辯護人時,應即停止訊問。但被告同意續行訊n問者,不在此限。n第 96 條

n

訊問被告,應與以辯明犯罪嫌疑之機會;如有辯明,應命就其始末連續陳n述;其陳述有利之事實者,應命其指出證明之方法。n

nn

第 97 條

n

被告有數人時,應分別訊問之;其未經訊問者,不得在場。但因發見真實n之必要,得命其對質。被告亦得請...

【評論主題】23 某市政府指定特定人士所擁有的古厝為市定古蹟,此一決定稱為何者?(A)行政指導 (B)行政契約 (C)行政處分 (D)行政規則

【評論內容】訴願審議

n

什麼是行政處分?

n所謂行政處分,就是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的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的單方行政行為。例如:建築執照核發、命拆除違建、戶籍登記、土地登記、命停止營業及環保、衛生等各類行政罰鍰。如果您對行政處分認為有違法或不當,損害您自身權利或利益,就可以在行政處分書送達次日起30日內提起訴願,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此外,如行政機關對於您依法申請的案件,在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以致於損害到您的權利或利益的話,也可以提起訴願。

【評論主題】18 依我國著作權法之規定,下列何項權利在性質上屬於著作財產權?(A)公開傳輸權 (B)姓名表示權 (C)公開發表權 (D)禁止不當修改權

【評論內容】15. 著作財產權包括哪些權利?

n

著作財產權就是一個著作具有財產價值的利用權能的集合,最早的著作利用權能,就是「重製權」,這也是為什麼著作權被稱為「Copyright」的原因。隨著科技的進步,著作保護的範圍愈來愈廣,著作被利用的方式愈來愈多樣化,著作財產權的種類也愈來愈多。目前我國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財產權,包括:重製權、改作權、編輯權、出租權、散布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口述權(語文著作)、公開上映權(視聽著作)、公開演出權(語文、音樂或戲劇、舞蹈著作、現場表演)、公開展示權(未發行之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另外,只有著作權法所明文保護的權利,著作權人才能夠排除他人的侵害或授權他人利用。若是像圖...

【評論主題】11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我國總統享有重要的人事提名權,下列何者是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A)審計長 (B)教育部部長 (C)國家安全局局長 (D)不管部會政務委員

【評論內容】

不管部會政務委員已改成政務委員

(Minister without portfolio)、「無任所大臣」,主要負責跨部會協調、橫向聯繫,以及特定議題、任務的推動,政務委員的官職與各部會首長同級,但政務委員一般沒有自己的部會,其重要性不能和部會首長相比。不管部長」,相當於其它國家之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舊稱「中華民國憲法的與會成員,於《行政院會議職稱,為官員組織的行政院中華民國是政務委員

【評論主題】3 我國社會女性的擇偶條件通常會要求具備「三高」的標準,即對方能夠在身高、學歷、所得或成就上,比自己的條件更為優秀。上述現象最能以下列何者加以說明?(A)婚姻斜坡之概念 (B)玻璃天花板現象

【評論內容】婚姻斜坡

傳統華人的婚配,偏好「年齡」男大於女、「教育程度」男高於女,即所謂的 「婚姻斜坡」現象。

n現象

現今臺灣社會中,超過八成的夫妻是「夫較妻年長」,而妻較年長者比例不及一成。另一方面,夫妻之教育程度差異情形,仍以夫之教育程度較高或與妻相當者為多數,各分占四成左右但若按夫方年齡觀察,年紀愈輕者,夫較年長之比率愈低,夫妻同年及妻較年長之情形則隨年齡之降低而增加,並且隨丈夫年齡下降丈夫教育程度較高之情形漸減。由此可推論,傳統「婚姻斜坡」現象已不若以往,婚配觀念已逐漸改變。n [1]

【評論主題】25 稚暉向臺北市政府申請建築執照獲准後立即動工興建,未料在建築即將完工之際,北市府竟以該建築物位於行水區為由,要求立即停工。依上所述,稚暉要求北市府賠償其損失,是因北市府違反下列何項原則?

【評論內容】

信賴保護原則(英語:Legitimate expectation,香港譯為合法期望),是起源自英國行政法的法律概念。法院在進行違憲審查時,乃在保護人民對於國家正當合理的信賴;人民因信賴特定行政行為所形成之法秩序,而政府安排其生活或處置其財產時,不能因為嗣後行政行為之變更而影響人民之既得權益、使其遭受不可預見之損害。中華民國《行政程序法》第八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n

行政法係以不溯及既往為原則、溯及既往為例外。法律適用之基本原則中有所謂「不溯及既往」,此是源於法治國家內涵之信賴保護原則思想。行政法亦係以不溯及既往為原則、溯及既往為例外。基於此原則,立法機關於制定法律時...

【評論主題】34 下列何機關設調查保護室,置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家事調查官、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及佐理員?(A)地方法院檢察署 (B)各級檢察署 (C)高等法院 (D)地方法院

【評論內容】

第 18 條

地方法院設調查保護室,置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家事調查官、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及佐理員。調查保護室簡介http://kld.judicial.gov.tw/?struID=82&cid=124

第 67 條

地方法院及分院檢察署設觀護人室,置觀護人,觀護人在二人以上者,置主任觀護人。觀護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主任觀護人,薦任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觀護人室

【評論主題】17 下列那一項不是法庭錄音的目的?(A)避免法院組織不合法 (B)法庭的公開 (C)法庭的透明 (D)司法課責性

【評論內容】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第2條

n  為維護法庭之公開透明及司法課責性,法院審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案(事)件及家事、少年保護事件於法院內開庭時,應予錄音。其他案(事)件有必要錄音時,亦同。n  法院於必要時,得在法庭內使用錄影設備錄影。n

【評論主題】33 日本新任央行行長黑田東彥表示,為了儘快達成 2%通貨膨脹目標以擺脫通貨緊縮,日本央行將著手研究新一輪的寬鬆貨幣政策。下列何者是日本央行可能採取的做法? (A)調升重貼現率 (B)調升存

【評論內容】

量化寬鬆(英語:Quantitative easing,簡稱QE)是一種非常規的貨幣政策,其操作是由一國的貨幣管理機構(通常是中央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操作,以提高實體經濟環境中的貨幣供應量。中央銀行的操作,相當於間接增印鈔票。

央行的手段

中央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從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購入國債、房貸債券、等證券,使商業銀行在央行開設的結算戶口內的資金增加,使外部的銀行體系注入新的流通性(變成外部銀行的貨幣資產[1])。

【評論主題】22 張三與李四因生意往來發生糾紛,張三透過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經雙方接受後,由調解委員會將調解書送到地方法院並核定通過。依上所述判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張三支付雙方調解費用

【評論內容】鄉鎮市調解制度簡介

n

nnn  調解制度n    由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勸導當事人雙方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之一種制n   度。nn  調解範圍n   一、民事事件。n   二、刑事告訴乃論案件。n    但已經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的民、刑事事件,都不能聲請調解。nn  調解管轄n   一、兩造居住在同一鄉鎮市區者,向該鄉鎮市區的調解委員會調解。n   二、兩造居住在不同鄉鎮市區者,依下列規定:n    1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的調解委員會聲n     請調解。n    2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的調解委員會調解。n   三、如果經過兩造以及接受聲請的調解委員會同意,無論民、刑事都可n...

【評論主題】20 明偉為國立大學的學生,因參與反學費高漲遊行並發表談話,被校方認定影響校譽,經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開會討論,且在沒有通知明偉到場的情況下,即作出記大過的處分,明偉表示不服,想透過法律途徑進

【評論內容】

nnnnn

n

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nnnnnnnnnnnnn學生申訴委員會成立沿革nnnnnnnn保障學生學習、生活與受教等權益,提供學生申訴管道,處理學生申訴案件。依據大學法第十七條第二項及本校組織規程第十四條第四款及第五十五條規定,於83年訂定「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辦法」,成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並於83年9月7日經本校第228行政會議通過後開始實施,並分別於第67次、68次、70次、84次、86次、95次、102次及107次校務會議通過修訂部分條文,並陳報教育部核定。修訂後之新法除原有之精神外,並明列「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之有關學習、生活、獎懲及受教權益等,提起申訴及向教育部訴願時之相關權利與義務」條文,對學生之...

【評論主題】4下列「」中詞語的運用及改正,何者正確?(A)小人在位賢士無名,實為「郢書燕說」─使用錯誤,應改為「瓦釜雷鳴」(B)不負責任的媒體,容易道聽塗說,有如「片言折獄」─使用錯誤,應改為「骨鯁在喉」(C)主

【評論內容】

【名稱】:瓦釜雷鳴

【拼音】:wǎ fǔ léi míng

【釋義】:瓦釜:沙鍋,比喻庸才。聲音低沉的沙鍋發出雷鳴般的響聲。比喻無德無才的人佔據高位,威風一時。

【出處】:《楚辭·卜居》:“黃鐘毀棄,瓦釜雷鳴。讒人高張,賢士無名。”

【名稱】:郢書燕說

【拼音】:yǐng shū yān shuō

【釋義】:郢:春秋戰國時楚國的都城;書:信;燕:古諸侯國名;說:解釋。比喻牽強附會,曲解原意。

【出處】:《韓非子·外儲說左上》:“郢人有遺燕相國書者,夜書,火不明,因謂持燭者曰:‘舉燭’,雲而過書‘舉燭’。……燕相白王,王大悅,國以治。治則治矣,非書意也。”

【評論主題】38 下列何種情形,不屬於絕對不起訴處分之事由?(A)時效已完成者 (B)曾經大赦者(C)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者 (D)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評論內容】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一○、犯罪嫌疑不足者。補一下三樓的,是252條

【評論主題】16 以下何者並不屬於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編所規定之保全程序的一環?(A)假執行 (B)假扣押(C)假處分(D)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評論內容】

n

民事訴訟的保全程序可分為兩種:一為假扣押,一為假處分。nn一、要件

假扣押:

在本案尚未起訴前,為避免債務人脫產,確保金錢債權獲得清償,得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假扣押。

債權人為保全金錢或得易為金錢的請求,聲請法院裁定禁止債務人處分財產的程序。聲請假扣押,如果已有訴訟在法院進行時,則向該法院聲請假扣押(如果訴訟 已在第三審法院,則仍應向第一審法院聲請);如果還沒有訴訟時,則向債務人財產所在地的法院或本案管轄法院用書面或言詞聲請。聲請假扣押時應提出法院可即時調查的證據,以釋明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有甚難執行之虞的情形,如果不能釋明,也可表明就債務人所應受之損害,願供法院所定擔保來代替釋明。法院會就債務人可...

【評論主題】16 以下何者並不屬於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編所規定之保全程序的一環?(A)假執行 (B)假扣押(C)假處分(D)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評論內容】第 七 編 保全程序

n第 522 條n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n假扣押。n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n

第 535 條n

假處分所必要之方法,由法院以裁定酌定之。n前項裁定,得選任管理人及命令或禁止債務人為一定行為。n

nn第 536 條n

假處分所保全之請求,得以金錢之給付達其目的,或債務人將因假處分而n受難以補償之重大損害,或有其他特別情事者,法院始得於假處分裁定內n,記載債務人供所定金額之擔保後免為或撤銷假處分。n假處分裁定未依前項規定為記載者,債務人亦得聲請法院許其供擔保後撤n銷假處分。n法院為前二項裁定前,應使債權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n

第 538 條n

於爭執之...

【評論主題】16 以下何者並不屬於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編所規定之保全程序的一環?(A)假執行 (B)假扣押(C)假處分(D)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評論內容】

n

民事訴訟的保全程序可分為兩種:一為假扣押,一為假處分。nn一、要件

假扣押:

在本案尚未起訴前,為避免債務人脫產,確保金錢債權獲得清償,得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假扣押。

債權人為保全金錢或得易為金錢的請求,聲請法院裁定禁止債務人處分財產的程序。聲請假扣押,如果已有訴訟在法院進行時,則向該法院聲請假扣押(如果訴訟 已在第三審法院,則仍應向第一審法院聲請);如果還沒有訴訟時,則向債務人財產所在地的法院或本案管轄法院用書面或言詞聲請。聲請假扣押時應提出法院可即時調查的證據,以釋明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有甚難執行之虞的情形,如果不能釋明,也可表明就債務人所應受之損害,願供法院所定擔保來代替釋明。法院會就債務人可...

【評論主題】16 以下何者並不屬於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編所規定之保全程序的一環?(A)假執行 (B)假扣押(C)假處分(D)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評論內容】第 七 編 保全程序

n第 522 條n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n假扣押。n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n

第 535 條n

假處分所必要之方法,由法院以裁定酌定之。n前項裁定,得選任管理人及命令或禁止債務人為一定行為。n

nn第 536 條n

假處分所保全之請求,得以金錢之給付達其目的,或債務人將因假處分而n受難以補償之重大損害,或有其他特別情事者,法院始得於假處分裁定內n,記載債務人供所定金額之擔保後免為或撤銷假處分。n假處分裁定未依前項規定為記載者,債務人亦得聲請法院許其供擔保後撤n銷假處分。n法院為前二項裁定前,應使債權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n

第 538 條n

於爭執之...

【評論主題】以重要證據漏未審酌為由聲請再審?(A)選項皆正確(B)限第二審有罪確定判決(C)搶奪案件有其適用(D)需該證據原審未曾提出

【評論內容】第 420 條有罪之判決確定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受判決人之利益,得聲請再審:一、原判決所憑之證物已證明其為偽造或變造者。二、原判決所憑之證言、鑑定或通譯已證明其為虛偽者。三、受有罪判決之人,已證明其係被誣告者。四、原判決所憑之通常法院或特別法院之裁判已經確定裁判變更者。五、參與原判決或前審判決或判決前所行調查之法官,或參與偵查或起訴之檢察官,或參與調查犯罪之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該案件犯職務上之罪已經證明者,或因該案件違法失職已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原判決者。六、因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單獨或與先前之證據綜合判斷,足認受有罪判決之人應受無罪、免訴、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判決者。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情形之證明,以經判決確定,或其刑事訴訟不能開始或續行非因證據不足者為限,得聲請再審。第一項第六款之新事實或新證據,指判決確定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及判決確定後始存在或成立之事實、證據。

【評論主題】未確定之裁定具有如何之效力?(A)有執行力 (B)有一事不再理效力(C)有拘束力 (D)選項皆是

【評論內容】這一題有什麼根據嗎?好像找不到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係描寫秋景?(A)滿湖香芰荷蒹葭(B)曲徑經霜落葉滑(C)瑤琴一曲來薰風(D)千里鶯啼綠映紅

【評論內容】薰風

解釋:和風,特指夏天由南向北吹的風。唐.白居易〈首夏南池獨酌〉詩:「薰風自南來,吹我池上林。」宋.王沂孫〈齊天樂.一襟餘恨宮魂斷〉詞:「謾想薰風,柳絲千萬縷。」也稱為「南風」、「凱風」。

【評論主題】【題組】 (2) 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差多少分?(3分)科目國文英語數學自然社會與英語的相差分數-20+12+7-8

【評論內容】第 427 條關於財產權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者,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下列各款訴訟,不問其標的金額或價額一律適用簡易程序:一、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期租賃或定期借貸關係所生之爭執涉訟者。二、雇用人與受雇人間,因僱傭契約涉訟,其僱傭期間在一年以下者。三、旅客與旅館主人、飲食店主人或運送人間,因食宿、運送費或因寄存行李、財物涉訟者。四、因請求保護占有涉訟者。五、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界標涉訟者。六、本於票據有所請求而涉訟者。七、本於合會有所請求而涉訟者。八、因請求利息、紅利、租金、退職金或其他定期給付涉訟者。九、因動產租賃或使用借貸關係所生之爭執涉訟者。十、...

【評論主題】4. 如圖(十),圓內接四邊形ABCD為長方形,若=4公分,=6公分,則圓O的半徑為【4】公分。

【評論內容】答案誤導阿...有沒有取得所有權怎麼一樣的呢?

【評論主題】3. 2009 年有反美大帝之稱的委內瑞拉總統 ______(人名)在美洲高峰會議致贈一本書《拉丁美洲—被切開的血管》給美國總統歐巴馬,此舉被視為委內瑞拉與美國的和解,24 小時之後,這本書的亞馬遜排

【評論內容】自助行為,亦稱自力救濟,乃行為人於自己權利被侵害時,使用私人力量,以為保護之說也。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728&forepage=2

【評論主題】二、名詞解釋(每題 3 分,共 15 分)【題組】1. 美德共和國(Republic of Virtue)

【評論內容】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31  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於釋明差別待遇之事實後,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性別、性傾向因素,或該受僱者或求職者所從事工作之特定性別因素,負舉證責任。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答案少了一個a

【評論主題】二、【題組】⑴地球內部 P 波波速最大的位置在那裡?如何發現的?(10 分)

【評論內容】

https://www.ptt.cc/bbs/Army-Sir/M.1264844378.A.0E3.html

以下兩題是有關監察院彈劾對象的問題,其實只要簡單去想,只要是人民選出來的,就必須直接由人民,或至少是有民意基礎的民代才能幹掉他們::

憲法題庫中,第24頁第20題:監察院彈劾對象不包括下列何者?: (A)地方公務人員 (B)司法院人員 (C)立委 (D)監察院人員:

我知道A選項可以刪除,那BCD呢??? 答案是C釋字第14號解釋援引制憲史料,認為制憲者無意將民意代表納入監察院彈劾權行使之範圍,故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省縣市長等各級民意代表(釋字第14號)及議長(釋字第33號)等人員,均不受監察院彈劾。

【評論主題】【題組】 (3)說明此圖靈機的功能為何?(4 分)

【評論內容】所以說不用付清尾款也可以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