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下列那一項不是法庭錄音的目的?
(A)避免法院組織不合法
(B)法庭的公開
(C)法庭的透明
(D)司法課責性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9405
統計:A(172),B(5),C(6),D(67),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90條 (開庭秩序及錄音)法庭開庭時,應保持肅靜,不得有大聲交談、鼓掌、攝影、吸煙、飲食物品及其他類似之行為。法庭開庭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予錄音。必要時,得予錄影。在庭之人非經審判長許可,不得自行錄音、錄影;未經許可錄音、錄影者,審判長得命其消除該錄音、錄影內容。前項處分,不得聲明不服。

Satop】評論

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第2條n  為維護法庭之公開透明及司法課責性,法院審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案(事)件及家事、少年保護事件於法院內開庭時,應予錄音。其他案(事)件有必要錄音時,亦同。n  法院於必要時,得在法庭內使用錄影設備錄影。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