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is Kuo】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7 條(監察院)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九十八條之限制。
【小兔】評論
立法委員-被罷免ok -不可被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