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nthia Shen】評論
抱歉~真的有錯!!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感謝三樓
【林嘉】評論
年齡幼生限制(人)限制幼兒人數教保人數幼兒人數教保人數2-3才16↓不得混齡8↓19↑23-入國小前30↓ 15↓116↑22-入國民小學前(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15↓得以混齡 5-入國民小學前 每班應有一人以上為幼兒園教...
【林郁婷】評論
所以是考題的問題囉?
【連佳蟬】評論
考題沒有問題啊!答案3是說小熊班僅收到6名幼兒時應該設置一位教保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