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甜心】評論
D兩日內連同卷證送上級警察機關
【2014505(考完試放假】評論
(A)得向原主管機關之上級警察機關聲明異議,提出救濟 申復(B)原則上應於收受主管機關不予許可通知書之日起 2 日內提出救濟 16條(C)提出救濟時,得以書面或言詞方式敘明理由為之 (D)原主管機關認為提出救濟無理由者,應於 2 日內決定駁回,並以書面通知該集會、遊行之負責人代號:6501 頁次:4-3 連同卷證檢送上級警察機關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37939504&dostatus=&noslave=1&exp=720#ixzz5HG70XyAx
【windy10633】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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