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remeplz1688】評論
有限公司章節部分,因無退股之規定且亦無準用無限公司關於退股之規定,故有限公司之股東依法不得退股。然因於九十年十月二十五日新增修之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條第四項規定「公司得經全體股東同意減資」,是故,僅得利用此新增修之減資制度,以儘量達到退股之目的。 from: 聯晟法網
【simonlinhhh】評論
有限公司股東:原則:不得退股例外:採"減資"方式退股
【。。。。】評論
誰可以舉實例啊 公司法真他媽靠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