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 Hui Huan】評論
勞動基準法第24條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150*1/3=50(150+50)*2=400
【le8600i】評論
修法後這題的計算方式一樣平日加班費: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1)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gundamzaia077】評論
嘖,竟然沒有800,現在不都上班打卡下班責任的嗎
【myan】評論
老師算法依照勞基法24條第1項規定首先甲 時薪 150X1/3 = 50 / 1H X2 =100甲時薪基本 150 (基本)總共150 (時新) X2H= 300 + 100(加班費)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