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龜金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個人認為關鍵在【適用於各類身心障礙學生】(A)多感官教學:利用視、聽、嗅、觸、味、動等感官,來感受所要學習的事物。(B)示範教學:學習者觀察並模仿教學者提供的典範。(C)綜合溝通法:以手語、指文字、殘存聽力、說話、讀唇、筆談等,綜合運用語言表達方式。(D)實物教學:呈現實際的事物,以幫助學習。試想一下,現在有一位【盲+聾】的多障學生他無法藉由[聽]或[看]來學習,但是,我們可以透過其他感官,以任何以和他互動的方式,呈現學習的內容,以順利幫助其學習。因此,我認為選(A)比較恰當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