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畫大濕】評論
最廣義是 國賠法 公務員服務法 公務員懲戒法 公務員任用法 最狹義 ↓ ↓ ↓ ↓ 約聘 政務官 特、簡、薦、委任之 定有職稱之官等 約僱人員 事務官 事務官 職等之文職人員 ...
【帥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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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 找回初心│】評論
國賠法第五條第 5 條 國家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
【Damaris】評論
(A)依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以及第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故其範圍較本選項廣。(B)依國家賠償法第五條之規定「國家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C)依國家賠償法第七條第一項之規定「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時,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D)依國家賠償法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