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有關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B)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之
(C)交通裁決事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 20 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D)交通裁決事件之裁判,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6421
統計:A(393),B(520),C(4555),D(980),E(0)

用户評論

米居】評論

NOTE:*交通裁決事件,可以提起撤銷之訟、確認之訟。*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的獨任法官,準用簡易訴訟程序的規定來審判。*交通裁決事件,起訴,原告要向管轄法院提出起訴狀,記載原告個資+「應為之聲明」,也就是要求法院作如何的判決。*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按件繳納裁判費新臺幣三百元。*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S(107高普雙榜)】評論

筆記

影子太大,是因為發出的光芒】評論

米居每次在看了一堆被鎖住的詳解底下,忽然出現沒有鎖住的答案,真令人感動

108社行三等 我要上榜】評論

(A) 237-2 (以原就被之例外)(B) 237-3 I(C) 237-3 II(D) 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