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jing Zhu】評論
五院的提案權考試院:憲法§87(憲法明訂)司法院:釋字第175號行政院:憲法§58(憲法明訂)監察院:釋字第3號立法院:憲法§62(憲法明訂) 立法院黨團、立法院各委員會、立法委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g1236916】評論
大法官釋字第 175 號解釋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基於五權(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分治彼此相維之憲政體制,就其所掌有關司法機關之組織及司法權行使之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總統府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