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非屬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稱之警察機關?
(A)依據刑事訴訟法對被告執行拘提之司法警察
(B)依據行政執行法執行拘提管收之行政執行處執行員
(C)依據刑事訴訟法對通緝犯逕行逮捕之司法警察官
(D)依據刑事訴訟法對現行犯進行逮捕之一般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1442
統計:A(86),B(548),C(77),D(407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

用户評論

湯姆】評論

釋字 第 588 號憲法第八條第一項所稱「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之「警察機關」,並非僅指組織法上之形式「警察」之意,凡法律規定,以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為目的,賦予其機關或人員得使用干預、取締之手段者均屬之,是以行政執行法第十九條第一項關於拘提、管收交由行政執行處派執行員執行之規定,核與憲法前開規定之意旨尚無違背。

唐唐】評論

8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 8 條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執行處非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稱之警察機關,故不得依法院裁定執行拘提、管收 (B)對於刑事被告與非刑事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均應踐行相同之法定程序 (C)任何人不問其國籍,凡人身自由受限制或剝奪者,均受該條規定之保障 (D)未經法院決定即對傳染病患採取強制隔離處置措施,係屬違憲 

waste36】評論

比較J392憲法第八條第一項所規定之「司法機關」,自非僅指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之司法機關而言,而係包括檢察機關在內之廣義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