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違法授益處分作成後,若處分機關發現違法而決定是否依職權撤銷時,下列何者非屬應考量事項?
(A)撤銷對公益有無重大危害
(B)受益人是否已有信賴表現及其信賴值不值得保護
(C)信賴利益是否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公益
(D)該處分係羈束處分或裁量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7325
統計:A(65),B(207),C(199),D(5226),E(0)
用户評論
【Inspiration】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