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胡經理為全家人投保壽險,全年所繳保費為:本人 40,000 元、妻子 30,000 元、兒子 20,000 元、女兒 15,000元、若全家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採列舉扣除方式,則可扣除之保險費為下列何者?
(A) 105,000 元
(B) 83,000 元
(C) 75,000 元
(D) 69,0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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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Rit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綜合所得稅扣除保險費每一被保險人每年扣除數額為24,000元,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達24,000元者,就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因此=24000+24000+20000+15000=83000

【用戶】Rit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綜合所得稅扣除保險費每一被保險人每年扣除數額為24,000元,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達24,000元者,就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因此=24000+24000+20000+15000=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