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大陸地區人民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
(B)僱用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工作,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C)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D)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不得參加公務人員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之資格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1623
統計:A(31),B(14),C(55),D(1613),E(0)

用户評論

【用戶】lain13413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一、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二、僱用大陸地區在臺灣地區工作的主管機關為"勞動部":兩岸條例第11條第4項規定雇主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僱用大陸地區人民工作,…。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 12 條規定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所稱僱用大陸地區人民者,指依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經勞動部許可僱用大陸地區人民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雇主。 。

【用戶】ChuMi J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對壓 請問要怎麼看主管機關雇主的主管機關 有沒有可能是勞動部???

【用戶】匡佑倫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第三條之一(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