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柳宗元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B) 以一行為論,並得加重其處罰。得加重要件,需要同條款(意思是,同一條+同一款)。按題旨,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63.1.1)以及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之行為人(63.1.5),雖同條但不同款。
【用戶】菜雞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24條之規定:違反本法之數行為,分別處罰。但於警察機關通知單送達或逕行通知前,違反同條款之規定者,以一行為論,並得加重其處罰。本題已依第42條之規定逕行通知到場,所以就算是違反同條款,仍應認定為數行為,分別處罰之。
【用戶】柳宗元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B) 以一行為論,並得加重其處罰。得加重要件,需要同條款(意思是,同一條+同一款)。按題旨,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63.1.1)以及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之行為人(63.1.5),雖同條但不同款。
【用戶】菜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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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24條之規定:違反本法之數行為,分別處罰。但於警察機關通知單送達或逕行通知前,違反同條款之規定者,以一行為論,並得加重其處罰。本題已依第42條之規定逕行通知到場,所以就算是違反同條款,仍應認定為數行為,分別處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