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規定,如果有一位教師以「帶職帶薪」參加進修二年,其在原校服務義務之期間是幾年?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75
統計:A(17),B(39),C(10),D(141),E(0)

用户評論

Tzuhsiu Fang】評論

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12條教師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帶職帶薪期間之二倍;留職停薪全時進修、研究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留職停薪之相同時間。教師履行服務義務期限屆滿前,不得辭聘、調任或再申請進修、研究。但因教學或業務特殊需要,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及服務學校同意者,不在此限。私立學校教師進修、研究後之服務義務,依本辦法之規定。但服務學校與教師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