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A)檢察官代替被告提出告訴 (C)書記官-負責記錄、保管審判資料的公務員。(D)法官必須負起公平、獨立、審判職責
【Lala Chen】評論
1.法官:在法庭上從事指揮訴訟進行及審判工作的人員。法官是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為此憲法並給予法官終身職的保障,以確保法官能依法獨立為公正的裁判。而在法庭上法官依法應穿著鑲藍邊的黑色法袍。2.檢察官:為代表國家實施偵查、追訴犯罪的人,若依偵查結果,足以認定被告有犯罪嫌疑時,檢察官即應依法提起公訴,並應於法庭上代表國家擔任原告角色,與被告〈或被告的辯護律師〉進行交互詰問的法庭活動。而在法庭上檢察官依法應穿著鑲紫邊的黑色法袍。3.律師:為具有特定資格,受當事人委託,在訴訟中為當事人權益進行辯護或為民事訴訟代理行為的人。而在法庭上律師依法應穿著鑲白邊的黑色法袍。7.書記官:於法庭上擔任紀錄工作...
【Jenny Zhao】評論
最佳解的A好像怪怪的告訴應該是:被害人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提出告訴
【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看影片較簡單啦!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tUBKEM-1Rg&feature=youtu.be90秒告訴你「法官、檢察官」到底是哪裡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