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下列何種情形,非現行國籍法明定得申請喪失我國國籍之事由?
(A)由外國籍生父認領者
(B)得輔助人同意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
(C)為外國人之配偶
(D)依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Angellai La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11條(喪失國籍之情形)  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一、由外國籍父、母、養父或養母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監護之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取得同一國籍且隨同至中華民國領域外生活。  二、為外國人之配偶。   三、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自願取得外國國籍。但受輔助宣告者,應得其輔助人之同意。   依前項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其未婚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