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乙向甲借貸新臺幣 1,000 萬元,約定利息週年利率 5%,為期 3 個月,由丙為保證人並拋棄先訴抗辯權,為避免日後口說無憑,甲丙約定保證契約應經公證以資為憑,惟丙一直未配合辦理公證。甲因借款屆清償期未獲乙清償而向丙求償,丙則主張甲乙間之借貸契約未定書面,甲與丙未依約並辦理公證,而拒絕履行。試問:丙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9241
統計:A(9),B(551),C(14),D(3),E(0)

用户評論

Sarah Shiu】評論

 玻璃天花板效應是一種比喻,指的是設置一種無形的、人為的困難,以阻礙某些有資格的人(特別是女性)在組織中上升到一定的職位。    在商業管理理論中,有個著名的隱形天花板理論,意指特定條件的對象,在朝向目標前進的路上,會因為其特定條件,導致不可言明的限制阻礙前進,稱之為隱形天花板。其中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女性主管的陞遷,常因為性別刻板印象的關係,陞遷至一定高度的職位後,便會碰到隱形天花板,無法公平地進入決策核心。  因此,如果組織中的女性或少數族群想順著職業生涯發展階梯慢慢往上攀升,當快要接近頂端時,自然而然就會感覺到一層看不見的障礙阻隔在他們上面,所以他們的職位往往只能爬到某一階段就不可能再繼續上去了。這樣的情況就是所謂的玻璃天花板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