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因涉嫌犯重罪而被羈押在看守所,甲的家屬乙為了營救甲,乃透過層層關係而結識看守所管理人員丙,並拿出 100 萬元要求其協助甲逃跑。由於丙正好積欠不少債務,遂收下 100 萬元,允諾幫忙。某日,在甲被借提出庭偵訊之前,丙利用機會,偷偷交付給甲一副鑰匙與一把小型美工刀。甲在借提押解至地方法院檢察署途中,乘押解的警察 A 不注意時,悄悄打開手銬與腳鐐,從 A 的後腦勺予以重擊,並以美工刀割傷 A 的脖子,A 受傷倒地不起,甲隨即攔下一輛計程車,逃之夭夭。問甲、乙、丙之行為應如何論罪?(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4393
統計:A(9),B(1),C(350),D(1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