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oler Teac】評論
X(A)執行搜索、扣押後,若沒有搜獲證物,應製作筆錄,將筆錄影本交付受搜索對象→未查獲應扣押之物時,應於搜索扣押筆錄內敘明,連同搜索票或扣押裁定正本,一併函報核發搜索票或扣押裁定之法院第164點 執行搜索、扣押後,應製作筆錄(格式如附件二十五),將搜索、扣押過程、執行方法、在場之人及所扣押之物記明於筆錄附卷移送檢察官或法官,並應製作扣押物品收據或無應扣押之物證明書(格式如附件二十六),付與扣押物所有人、持有人、保管人或受搜索人。 搜索或扣押執行完畢後而有扣押之物時,應將搜索票或扣押裁定正本及搜索扣押筆錄影本連同扣押物品目錄表(格式如附件二十七)影本,以密件封緘註明法院核發搜索票或扣押裁定之日期、文號後,儘速函報核發搜索票或扣押裁定之法院,不得無故延宕;未查獲應扣押之物時,應於搜索扣押筆錄內敘明,連同搜索票或扣押裁定正本,一併函報核發搜索票或扣押裁定之法院(格式如附件二十八)。其因故未能執行者,應以函文敘明未能執行之事由,並將搜索票或扣押裁定繳還核發之法院(格式如附件二十九)。(B)扣押不動產、船舶、航空器,得以通知主管機關為扣押登記之方法為之第168點 搜索發現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扣押不動產、船舶、航空器,得以通知主管機關為扣押登記之方法為之。扣押債權得以發扣押命令禁止向債務人收取或為其他處分,並禁止向被告或第三人清償之方法為之。依刑事訴訟法所為之扣押,具有禁止處分之效力,不妨礙民事假扣押、假處分及終局執行之查封、扣押。(C)搜索或扣押暫時中止者,於必要時,應將該處所閉鎖,並命人看守 (五)為防範湮滅標的物或使欲拘提或逮捕之人逃逸,或為維護執行人員安全,應依現場時空因素,運用偵查技巧進入搜索場所。但不得逾必要程度。 (六)執行時,應迅速把握現場情形,確實辨識身分、專人警戒,防止犯罪嫌疑人脫逃、串供及湮滅證據。 (七)執行時,應注意被搜索人之表情,並觀察其心理反應、目光注視方向,配合適度偵訊以便發現其贓證可能藏匿處所。 (八)搜索係以智取而非力取,並應具空間概念,依順序進行,對於場所內外及物件之任何可疑表徵或偽裝,均應鉅細靡遺觀察。 (九)扣押物品收據(無應扣押之物證明書)及扣押物品目錄表,當場製作二份。 (十)搜索或扣押暫時中止者,於必要時,應將該處所閉鎖,並命人看守。 (十一)數位證物之搜索及扣押,應確實依刑案現場數位證物蒐證手冊之規定辦理。(D)執行時,應戴手套第167點 執行搜索或扣押,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須慎重選派執行人員及指定帶班幹部,並於出發前實施勤教及分工。 (二)執行前對搜索或扣押之目的與標的之基本資料及特性,應有充分之瞭解,妥為計劃部署,備妥文書、器材、車輛、破門或突入工具等,並注意安全防護措施及行動保密。 (三)執行前,應確認攜帶搜索扣押筆錄、相關文件表格及照相機等蒐證器材。 (四)執行時,應戴手套,避免將自身跡證遺留於扣押物品上。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A)執行搜索、扣押後,若沒有搜獲證物,...
【BC Lee】評論
未查獲應扣押之物時,應於搜索扣押筆錄內敘明,連同搜索票或扣押裁定正本,一併函 報核發搜索票或扣押裁定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