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住戶積欠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法定比例者後,由管理委員會促請其改善,於多久內其仍未改善者,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A)
19.公寓大廈建築物所有權登記之區分所有權人達半數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以上時,起造人應於幾個月內召集區分所有權人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
20 下列之說明,何者為正確?○1 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僱傭或委任之警衛,即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稱之管理服務人○2 為增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
21 下列有關於住戶之權利義務,何者錯誤?(A)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共同負擔(B)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管理委員會之決議為之(C)約定專用部分之
23.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積欠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至少多少比例者,經促請其改善而仍未在期限內改善時,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A)百
25 一樓住戶需要進入二樓住戶的室內修繕漏水的管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二樓住戶的室內為專用部分的產權,二樓住戶得拒絕一樓住戶進入(B)若修繕漏水的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委員會之同意(
26 甲在某社區居住 20 年,每年均按月繳交管理費納入公共基金,今年甲因搬家而出售位於該社區的房地產給乙,請問甲對於該公共基金的權利依法應如何處理?(A)用剩的部分退回給甲 (B)抵繳甲應負擔的搬家
27 A 社區民國 101 年 1 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後,改選委員成立新的管理委員會,若 100 年的管理委員會拒絕移交公共基金收支帳冊,經催告於幾日內仍不公告或移交時,得報請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
28.依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臨時會議,須經區分所有權人人數多少比例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多少比例以上,以書面載明召集之目的及理由請求召集?(A)十分之一,十分之一(B)十分之一,三分之一(C)五
30 某社區欲在公寓大廈樓頂讓電信業者架設大哥大基地台,增加社區公共基金之收入,請問應依下列何種程序辦理始生效力?(A)管理委員會決議即可(B)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即可(C)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並
31 從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務之管理維護公司之管理服務人員沒有領得中央主管機關的認可證,而接受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委任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服務業務者,除了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勒令其停止執行業務以
33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之繼受人,得於繼受前向管理委員會請求閱覽或影印之文件,不包括下列何者?(A)會計帳簿 (B)住戶清冊(C)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 (D)管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