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起造人提列公寓大廈公共基金之敘述,何者錯誤?(A)起造人於該公寓大廈使用執照申請時,應提出繳交主管機關公庫代收之證明(B)起造人依法完成點交後向直轄市、縣(市)主
45.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公共基金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應隨區分所有權之移轉而移轉(B)得因區分所有權人個人事由為讓與(C)得因區分所有權人個人事由為扣押(D)得因區分所
46.關於公寓大廈公共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情形之公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應由管理委員會定期公告(B)應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定期公告(C)應定期將區分所有權人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費用之情形公告(D)應
47.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公寓大廈公共基金之移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管理委員會於改組時移交新管理委員會(B)管理負責人於解職時移交新管理負責人(C)管理負責人於離職時移交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50.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至少逾多少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A)1 期 (B)2 期 (C)
52.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積欠依法應分擔之費用經管理委員會促請其改善,至少逾多少期間內仍未改善時,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住戶遷離?(A)1 個月 (B)2 個月 (C)3 個
54.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積欠依法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多少者,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
55.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何者為管理委員會得聲請法院拍賣區分所有權人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之要件?(A)區分所有權人違法於樓梯間堆置雜物、設置柵欄(B)由管理委員會處以罰鍰(C)處以
56.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管理委員會依法聲請法院拍賣區分所有權人區分所有權之所得,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於積欠本條例應分擔之費用,其受償順序為何?(A)與一般債權同(B)與第一順位抵押權同(C)與
59.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區分所有權人之繼受人權利義務的敘述,何者錯誤?(A)應繼受原區分所有權人欠繳之地價稅與房屋稅(B)應於繼受前向管理委員會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等資料(C)應於繼受前向
60.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之無權占有人的敘述,何者錯誤?(A)應遵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應盡之義務(B)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已逾二期,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委
62.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應召開區分所有權人臨時會議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A)發生重大事故有及時處理之必要,經管理負責人請求者(B)發生重大事故有及時處理之必要,經管理委員會請求者(C)經住
63.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應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敘述,何者錯誤?(A)得由具區分所有權人身分之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為召集人(B)無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時,由住戶互推一人為召集人(C)召集
64.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依規約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之任期最長為多久?(A)任期三年,不得連任(B)任期一至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C)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D)任期三年
65.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之任期,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依規約未規定者,其任期多久?(A)任期三年,不得連任(B)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C)任期一年,不得連任(D)任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