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於民國(下同)95 年 1 月 1 日搭乘公車時,因匆忙下車,竟將所有筆記型電腦遺置座位,鄰座乘客乙發現後,隨即取走該電腦。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題組】甲於同年 10 月間發現電腦由乙占有,試
二、甲與乙交往期間,因相愛而產下 A 女,嗣兩人結婚,婚後復產下 B 女。甲另與丙發生婚外情並產下 C 女,但甲礙於情面,不願認領 C 女;又因丙經濟欠佳,甲乃每月支付丙新臺幣(下同)1 萬元,以供扶
三、甲、乙及丙三人就位於臺中市各自所有之土地,因經界發生爭執,雖協商解決紛爭,但無法達成共識,全體經合意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若甲與乙均居住在臺南市,而乙乃以甲與丙為被告,逕向臺灣臺南地
四、甲騎乘機車闖紅燈,撞倒正在過馬路之行人乙,致乙受有重傷害。乙主張甲應賠償其醫療連同看護費用 300 萬元、工作損失 300 萬元及慰撫金 200 萬元等損害。然乙之主張遭甲反駁,甲主張乙過馬路未注
一、民國 104 年甲製作「頑皮熊」之立體玩偶,分銷各處。105 年經警察查獲,甲製作販售之「頑皮熊」玩偶涉嫌侵害乙所有之「小熊寶寶」圖形商標,其為全球著名之卡通人物。經合法起訴後,法院審理時,就「小
二、發明專利有違反專利法第 26 條規定者,應為不予專利之審定,因此申請專利時應符合專利法第 26 條之規定。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題組】⑴申請專利時,應如何揭露發明,以符合專利法第 26 條第 1
三、乙所有之「著名商標」 ,如表 1 雙「C」反向交疊圖案,其商標權仍在有效期間。甲為 A 公司負責人,自 105 年 2 月 2 日自中國大陸購入表 2 之手提包後持有,該手提包背帶上掛有「H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