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根據Pattson對攻擊行為的研究,高攻擊的男孩,其家庭通常具備哪一特徵?(A)親子互動多採激烈和強制的方式(B)父母親常體罰孩子(C)父母親都出外工作,減少親子互動(D)父母離婚,男孩缺乏父親作為認
【評論內容】Pattson 是不是有拼錯啊? 只有搜尋到Patterson
【評論主題】學生常規管理方法中,瓊森方法著重於(A)品德教育(B)諮商輔導(C)剝奪權利(D)自我負責。
【評論內容】說不定是他@@瓊森方法(Johnson’s Method ,1978)青少年不斷的在為成熟而奮鬥,學生需要學習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學校也應鼓勵學生自己負責,提供學習負責的環境。此外,若學校對學生的行為反應,延宕過久,對學生的行為事實上是無效的,反而是學生在行為時,就得到了行為的效果,不良行為因之得到了增強。
【評論主題】沃克等人將青少年社會技巧區分為「同儕相關技巧」、「自我相關技巧」與(A)「成人相關技巧」(B)「親子相關技巧」(C)「師生相關技巧」(D)以上皆是
【評論內容】沃克(Walkeret al.,1988)等人將青少年的社會技巧區分為同儕相關技巧、成人相關技巧、與自己我相關技巧三大要素,其中同儕相關技巧又可分為社會互動技巧與社會因應技巧兩部分。社會互動技巧中包括:有禮貌且慎重的注意聽別人講話、能擴展與同儕的對話;社會因應技巧中包括:有技巧的與同儕協商。故而學生需要透過傾聽、開啟會談、發問、參與團體、協商等技巧的練習過程,助其達到發展任務,以適應社會。
【評論主題】29. 教育部於2008 年公告《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議題課程綱要》,提到國民中小學應塑造的教育情境,「不」包含(A) 親海(B) 愛海(C) 知海(D) 淨海
【評論內容】教育部於2008 年公佈《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議題課程綱要》並將海洋教育設定成為我國中小學課程網要的第七大議題。該文件提出海洋教育之目標為「國民中小學應塑造『親海、愛海、知海』的教育情境,讓學生親近海洋、熱愛海洋與認識海洋。藉由海洋休閒或參與生動活潑的海洋體驗活動,分享其體驗經驗,從親近海洋歷程,導引熱愛海洋情操與增進探索海洋知識的興趣。」
【評論主題】9.依九十二年公布之教師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分為(A)初聘與續聘 (B)初聘與長期聘任 (C)初聘、續聘與長期聘任 (D)初聘、續聘與終身聘任。
【評論內容】第 十一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除依師資培育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或第二十條規定分發者外,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第 十三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之。
【評論主題】37.根據精熟學習的觀點,所謂「性向」是指下列何者?(A)創造力 (B)學習速度 (C)學習成就 (D)能力。
【評論內容】傳統:性向指學習能力或智力 卡洛:反應在學習速度上的指數
【評論主題】14.少年法院對於少年不可為下列何種之宣告? (A)徒刑 (B)拘役 (C)禠奪公權 (D)罰金。
【評論內容】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78 條 對於少年不得宣告褫奪公權及強制工作。少年受刑之宣告,經執行完畢或赦免者,適用關於公權資格之法令時,視為未曾犯罪。
【評論主題】53.Erikson 的心理社會論是承襲何種論點再將社會文化加入其中?(A)社會學習論 (B)心理分析論 (C)行為學派 (D)認知論
【評論內容】新佛洛伊德
【評論主題】42.Agras(1985)曾提出對於曾於車禍中嚴重受傷,事後在接近車子時會有強烈情緒反應的人來說,有種戒除技術:在治療師的保證與支持下立即再度開車,迅速訓練病人區辨一般駕駛情況與真實危險情境,此種戒
【評論內容】洪水法(Flooding):根據古典制約的消弱原理,消除治療對象在面對刺激情境時所表現的反應。實施此法時,即是將此種刺激多次連續地出現,使之成為氾濫的狀態,久之,便不會再對之敏感。(產生免疫力)
另外有一種與洪水法相似的是..內爆法比較:
內爆法(implosive therappy):和洪水法類似。不同的是洪水法是將受輔者置於真實的壓力情境中,而內爆法是將受輔者置於想像的情境中。比較危險!!
讓病人完全沈浸在無垠的恐懼之中,所謂「置之死地而後生」,當病人感受到極端的恐懼時,不要輕易脫離那個情境,直到龐大的恐懼完全消失為止,這是一帖速效的「猛藥」,只在所有的緩和方法都無效,而且有專業醫護人員在場時才可使用。【評論主題】50.教育部自八十三年起成立「中途輟學生學生通報系統」,針對下列哪一級學校的中輟生進行追蹤?(A)國小與國中(B)國小、國中與高中(C)國小、國中與高中高職(D)國小、國中、高中職與大學
【評論內容】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第 5 條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對中輟生應依強迫入學條例第九條至第十五條之規定辦理,並積極輔導其復學;施予適當之課後照顧;經原就讀學校輔導復學者,學校應將學生資料報知該管主管教育及社政行政機關;行蹤不明之中輟生復學後,報由教育部函轉內政部警政署註銷失蹤列管。前項中輟生追蹤管制期限,至其年滿十六歲止。按照法條看,是指國民中小學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