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健誌】評論
說不定是他@@瓊森方法(Johnson’s Method ,1978)青少年不斷的在為成熟而奮鬥,學生需要學習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學校也應鼓勵學生自己負責,提供學習負責的環境。此外,若學校對學生的行為反應,延宕過久,對學生的行為事實上是無效的,反而是學生在行為時,就得到了行為的效果,不良行為因之得到了增強。
【李智崴】評論
學生常規不可 嬌生(Johnson) , 要(負責)
【Cou Cty】評論
(C)剝奪權利 是葛拉澤
【盧姿伶】評論
黃德祥 青輔精要CH12 同儕、學校與社會對青少年發展的影響 p.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