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孫稚翔】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 關於聯合國安理會,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 有5個常任理事國和10個非常任理事國,前者是不經選舉永久擔任的 (B) 安理會任何常任理事國都可以請求安理會召開會議 (C) 安理會可以建議以適當

【評論內容】國際法院共有法官15人。法官人選由常設仲裁院的仲裁員組成的國內團體或各國政府專為國際法院選舉而委派的團體提名,聯合國大會和聯合國安理會選舉產生。

【評論主題】2. 在聯合國內,推薦秘書長人選屬於()。(A) 大會討論的程式事項 (B) 安理會討論的程式事項 (C) 大會討論的非程式事項(D) 安理會討論的非程式事項

【評論內容】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秘書長人選由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向聯合國大會推薦,安理會推薦聯合國秘書長人選適用非程序性事項表決程序。

【評論主題】1. 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有( )。(A) 189個 (B) 180個 (C) 51個 (D) 60個

【評論內容】1945年10月24日, 聯合國正式宣告成立,共有51個的創始會員國。

【評論主題】11. 聯合國安理會的“集體否決權”是指( )一致反對。(A) 五大國 (B) 十五個常任理事 (C) 任何九個常任理事國 (D) 任何七個非常任理事國

【評論內容】

在安理會的表決程式中,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即“大國一致”原則)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否決權”實質上是一種少數抵制或阻止多數的權利。因此,安理會的表決程式是一種“受限制的多數表決權”。

在這種制度下,只要一個常任理事國對某一決定投反對票,即使安理會其他所有14個理事國都投贊成票,該項決議也不能通過。但是,另一方面,某項得到5個常任理事國一致同意的決定,如果有7個非常任理事國反對或棄權,因而不能獲得9票的多數時,該項決定同樣也不能通過。這種情況,可稱之為非常任理事國的“集體否決權”。

【評論主題】20. 國際常設法院於( )年成立。(A) 1899 (B) 1900 (C) 1922 (D) 1928

【評論內容】1922年2月,國際常設法院在海牙正式宣告成立。

【評論主題】1. 聯合國正式成立是在( )。(A) 1945年3月1日 (B) 1945年4月25日 (C) 1945年10月24日 (D) 1945年10月25日

【評論內容】1945年10月24日,聯合國正式宣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