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2 依據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表等規定,處理交通事故員警無正當理由未對肇事之警察人員,施以酒精濃度檢測或強制送檢者,如何處分? (A)申誡一次 (B)申誡二次 (C)記過一次

【評論內容】

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

第7點

處理交通事故員警違反下列規定,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等相關規定處分: 

        (一)無正當理由未對肇事之警察人員施以酒精濃度檢測或強

                    制送檢者,記過一次。 

  (二)發現警察人員酒後駕車肇事而匿不報告者,記過一次。   (三)同時違反前二款規定者,加重處分。

【評論主題】24 有關圍捕部署方式,下列何者不屬於警察機關執行圍捕任務規範之規定?(A)直接破門進入查捕方式部署(B)守望伺機進入方式部署(C)隔空親情喊話方式部署(D)計誘圍捕對象開門方式部署

【評論內容】警察機關執行圍捕任務規範第4點      3‧圍捕部署:包括圍捕部署方式與各組合警力任務分工。   (1)部署方式:   <1以直接破門進入查捕方式部署。   <2以計誘圍捕對象開門方式部署。   <3以守望俟機進入方式部署。 

【評論主題】29 在那種情況急迫下,員警得依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之 1 規定逕行拘提?(A)因發現人之供述,且有人證指為正犯嫌疑重大者(B)在押解過程中脫逃者(C)所犯為最輕本刑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可

【評論內容】

刑法第88-1條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

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二、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三、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評論主題】24 有關圍捕部署方式,下列何者不屬於警察機關執行圍捕任務規範之規定?(A)直接破門進入查捕方式部署(B)守望伺機進入方式部署(C)隔空親情喊話方式部署(D)計誘圍捕對象開門方式部署

【評論內容】警察機關執行圍捕任務規範第4點      3‧圍捕部署:包括圍捕部署方式與各組合警力任務分工。   (1)部署方式:   <1以直接破門進入查捕方式部署。   <2以計誘圍捕對象開門方式部署。   <3以守望俟機進入方式部署。 

【評論主題】29 在那種情況急迫下,員警得依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之 1 規定逕行拘提?(A)因發現人之供述,且有人證指為正犯嫌疑重大者(B)在押解過程中脫逃者(C)所犯為最輕本刑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可

【評論內容】

刑法第88-1條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

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二、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三、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評論主題】32 依據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表等規定,處理交通事故員警無正當理由未對肇事之警察人員,施以酒精濃度檢測或強制送檢者,如何處分? (A)申誡一次 (B)申誡二次 (C)記過一次

【評論內容】

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

第7點

處理交通事故員警違反下列規定,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等相關規定處分: 

        (一)無正當理由未對肇事之警察人員施以酒精濃度檢測或強

                    制送檢者,記過一次。 

  (二)發現警察人員酒後駕車肇事而匿不報告者,記過一次。   (三)同時違反前二款規定者,加重處分。

【評論主題】12 派出所員警於深夜執行路檢,汽車駕駛人甲經呼氣檢測酒精濃度高達 0.67 毫克/公升,遂依違反刑法第 185 條之 3逮捕解送分局偵查隊偵處,你是值日受理偵查佐,問完筆錄已經凌晨 2 時,下列處理

【評論內容】

實務上半夜沒人會幫你打移送書 就算打了 送到地檢 臭臉法警和檢察官會把你留到他開完庭再讓你回去

選我正解

【評論主題】12 依據警察勤務條例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警察分駐所、派出所為勤務執行機構,依其性質,負責警勤區之事項,下列何者正確?①規劃 ②勤務執行 ③業務推動 ④勤務督導(A)①②③ (B)②③④ (C)

【評論內容】

警察勤務條例第七條:

警察分駐所、派出所為勤務執行機構,負責警勤區之規劃、勤務執行及督導。 

前項分駐所、派出所設置基準,由內政部警政署定之。 

偏遠警勤區不能與其他警勤區聯合實施共同勤務者,得設警察駐在所,由員警單獨執行勤務。

【評論主題】24 有關圍捕部署方式,下列何者不屬於警察機關執行圍捕任務規範之規定?(A)直接破門進入查捕方式部署(B)守望伺機進入方式部署(C)隔空親情喊話方式部署(D)計誘圍捕對象開門方式部署

【評論內容】警察機關執行圍捕任務規範第4點      3‧圍捕部署:包括圍捕部署方式與各組合警力任務分工。   (1)部署方式:   <1以直接破門進入查捕方式部署。   <2以計誘圍捕對象開門方式部署。   <3以守望俟機進入方式部署。 

【評論主題】29 在那種情況急迫下,員警得依刑事訴訟法第 88 條之 1 規定逕行拘提?(A)因發現人之供述,且有人證指為正犯嫌疑重大者(B)在押解過程中脫逃者(C)所犯為最輕本刑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可

【評論內容】

刑法第88-1條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

一、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共犯嫌疑重大者。二、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三、有事實足認為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但所犯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不在此限。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評論主題】42 鄰人請求主管機關取締違法之相鄰房屋建造工程遭拒,其得向法院聲請下列何種保護措施?(A)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B)保全強制執行之假處分(C)假扣押(D)停止執行

【評論內容】

本題應為陳清秀老師之見解,此為行政訴訟法第298條第1項與第2項規定之問題:

Ⅰ公法上之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執行,得聲請假處分。(第1項) 

Ⅱ於爭執之公法上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第2項) 

鄰人檢舉違規而無法如願,可能因該違建工程而遭受重大損害,因此保護其得聲請法院定暫時狀態,可暫先令相鄰房屋停工,即得發生暫時保護之效果。

測驗題的一般標準是這樣,不過在申論題中,彭鳳至大法官也曾經提到過這可以解為要求法院「停止執行」

【評論主題】5. 序齒排班

【評論內容】參考來源:中華百科全書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771    (一)實質意義:實質意義與具體意義內容相同,即以憲法所規定的主要內容及其作用為根據,以說明憲法的含義,其內容可參看具體意義。如依馬克賽(Maxey)之解釋,今日之憲法在實質上,須具備下列要件:1.無論該憲法係欽定、民定或協定,必須有限制政府權力的規定,在此限制下,憲法係政治權力的泉源。2.對政府而言,憲法係規定人民及人民團體之權利義務的典範。3.憲法係規定何人運用何種方式,在某種程度下。有參政的權力。4.憲法係構成國家統治機關之人選的根本規定。5.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