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u-La Che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4.有關共同投標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機關得視個別採購之特性,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B)二家以上之廠商共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行採購契約之責(C)

【評論內容】

採購法

第 25 條

機關得視個別採購之特性,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A)。

第一項所稱共同投標,指家以上之廠商共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行採購契約之責(B),以承攬工程或提供財物、勞務之行為(C)。

共同投標以能增加廠商之競爭或無不當限制競爭者為限。

同業共同投標應符合公平交易法第十五條第一項但書各款之規定。共同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D)。

共同投標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32.下列何者不屬於工程採購之標的?(A)植栽 (B)電信設備 (C)維修 (D)電腦軟硬體

【評論內容】採購法第 7 條 本法所稱工程,指在地面...

【評論主題】30.下列何者不屬於財物採購之物品?(A)機具 (B)材料 (C)設備 (D)生鮮農產品

【評論內容】採購法第 7 條 本法所稱工程,指在地面...

【評論主題】7.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經常性採購,應建立幾家以上之合格廠商名單?(A)三家 (B)五家 (C)六家 (D)十家

【評論內容】

採購法

第 21 條

機關為辦理選擇性招標,得預先辦理資格審查,建立合格廠商名單。但仍應隨時接受廠商資格審查之請求,並定期檢討修正合格廠商名單。未列入合格廠商名單之廠商請求參加特定招標時,機關於不妨礙招標作業,並能適時完成其資格審查者,於審查合格後,邀其投標。經常性採購,應建立六家以上之合格廠商名單。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應予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平等受邀之機會。

【評論主題】1.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下列何者並非採購之種類? (A)勞務 (B)財物 (C)工程 (D)出售國有土地

【評論內容】根據採購法中,第 2 條 本法所稱採購,...

【評論主題】42.機關辦理以最低標決標之採購,經報上級機關核准,並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預告者,得於依政府採購法第 53 條及第 54 條之最低標相關減價規定,仍無法決標時,採行何種措施?(A)廢標 (B)協商(

【評論內容】

採購法

第 55 條

機關辦理以最低標決標之採購,經報上級機關核准,並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預告者,得於依前二條規定無法決標時,採行協商措施。

【評論主題】32.下列何者不屬於工程採購之標的?(A)植栽 (B)電信設備 (C)維修 (D)電腦軟硬體

【評論內容】採購法第 7 條 本法所稱工程,指在地面...

【評論主題】30.下列何者不屬於財物採購之物品?(A)機具 (B)材料 (C)設備 (D)生鮮農產品

【評論內容】採購法第 7 條 本法所稱工程,指在地面...

【評論主題】1.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下列何者並非採購之種類? (A)勞務 (B)財物 (C)工程 (D)出售國有土地

【評論內容】根據採購法中,第 2 條 本法所稱採購,...

【評論主題】24.有關共同投標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機關得視個別採購之特性,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B)二家以上之廠商共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行採購契約之責(C)

【評論內容】

採購法

第 25 條

機關得視個別採購之特性,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A)。

第一項所稱共同投標,指家以上之廠商共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行採購契約之責(B),以承攬工程或提供財物、勞務之行為(C)。

共同投標以能增加廠商之競爭或無不當限制競爭者為限。

同業共同投標應符合公平交易法第十五條第一項但書各款之規定。共同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D)。

共同投標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24.有關共同投標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機關得視個別採購之特性,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B)二家以上之廠商共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行採購契約之責(C)

【評論內容】

採購法

第 25 條

機關得視個別採購之特性,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A)。

第一項所稱共同投標,指家以上之廠商共同具名投標,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連帶負履行採購契約之責(B),以承攬工程或提供財物、勞務之行為(C)。

共同投標以能增加廠商之競爭或無不當限制競爭者為限。

同業共同投標應符合公平交易法第十五條第一項但書各款之規定。共同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D)。

共同投標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7.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經常性採購,應建立幾家以上之合格廠商名單?(A)三家 (B)五家 (C)六家 (D)十家

【評論內容】

採購法

第 21 條

機關為辦理選擇性招標,得預先辦理資格審查,建立合格廠商名單。但仍應隨時接受廠商資格審查之請求,並定期檢討修正合格廠商名單。未列入合格廠商名單之廠商請求參加特定招標時,機關於不妨礙招標作業,並能適時完成其資格審查者,於審查合格後,邀其投標。經常性採購,應建立六家以上之合格廠商名單。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應予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平等受邀之機會。

【評論主題】13.代表人物Maslow(A)動作平衡學派(B)需求層次理論(C)激勵保健學派(D)XY理論---p.7

【評論內容】XY理論學派麥理格(Douglas MaGregor)為此學派中的代表人物,他主張應從人性的觀點去探究組織內的管理方式及問題,其假設論點與傳統的理論有極大的差異存在,可以說顛覆掉傳統的某些觀點。而麥理格又將傳統的理論與其自己的理論作了區分,而其代名詞即為X與Y,其中X代表傳統時期的理論原則,稱為X理論,另外Y則代表麥理格自己的理論原則,稱為Y理論,有此可知,其X與Y實質上只是個簡稱代號而已,並非具有甚麼特別的含意。